- 项目前期已投入约50万元,已完成商业逻辑验证、深圳市场调研工作、完善项目发展规划思路及方向。
- 项目核心运营团队已组建完毕,正在进行后续技术、服务及推广团队的建设。
- 目APP功能化模块已经构建完成、预计将于2019年2月底完成开发并投放市场运营推广。
- 迅速完成样板城市打造工程,招商加盟模式完成项目复制并达到市场的开拓及占领。
part1
项目概述
part2
项目优势
part3
商业模式
part4
项目进展
part5
竞品分析
part6
团队介绍
part7
合作计划
从2000年开始在互联网大潮影响下,“互联网+法律”机构逐渐开始成立。虽然当时还没有“互联网+”的概念,但是当时运营的法律检索网站、律师库网站等已经有了当前检索类和电商类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雏形,值得注意的是,,有更多的机构在这十多年里已经“死亡”,从2012年起,也就是“互联网+”概念提出初始,互联网法律机构开始呈现出爆炸性增长,仅2014年、2015年就分别有29、41家品牌推出。2016年起截止至2017年底,我们发现已有17家机构成立。就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法律”仍然在高速发展之中。
除2004年成立的中*网和2008年成立的安*以外,获得合作的企业都是2012年以后成立的新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已经获得A轮合作,其中*法务已获得B轮合作。
现有互联网+法律模式:
1、法律电商。
法律电商目前仍是互联网法律机构的主力。目前法律电商主要的经营方式是在网上出售法律服务,如合同草拟、合同修改、律师咨询及常年法律服务等业务。在129家机构中,有97家均提供此类服务,占比75.2%。法律电商以互联网为渠道,网罗案源,通过自营或者签约律师入驻该平台提供服务,试图解决律师与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律师找到客户,同时也帮客户找到律师。
2、法律自媒体。
自2014年以来,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的诞生和发展带来了自媒体的蓬勃,可以说每个律所、法律业组织机构甚至不少律师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自媒体,用于与外界沟通、宣传自我。法律自媒体确实改变了法律机构宣传的方式,特别是通过朋友圈在同类人士的范围内集中传播的针对性大大提升,比起传统媒体更能让文章直达到目标对象手中。
3、法律工具。
提供法律辅助服务的互联网机构也是很早就有的,法条检索、案例检索等工具早已被律师认同和使用。而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近年来还出现了电子签名、电子证据保存、大数据等为律师和客户使用的法律工具。
4、律师培训。
互联网法律机构为律师提供培训主要有以下几家:万**学院是国内最早的律师在线培训机构,主要培训法律英语和高端法务技巧。court则是万**法学院创始人胡*平的第二代产品,提供12门律师实务课程,包括可视化等课程,并提供短期赴美交流项目,访问美国律所。
5、律人杜区。
法律人社区可以提供法律人之间相互交流、信息分享、合作的平台。
1、颠覆传统司法服务模式、将司法服务进行前置处理,减少用户实际需求的经济支出,提高律师个人收入。
2、商业模式新颖、运营思路完善、解决供需双方痛点、具备跑道长、天花板高等优势。
3、有完善的形成各方面壁垒的手段,有符合市场的推广方式保障项目落地。
4、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运营与技术人员兼备;核心人员有多个行业创业经验;在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