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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投合作机制改革 引入社会资源

国务院鼓励投合作机制改革 引入社会资源 【内容摘要】11月26日,国务院针对投合作机制创新问题,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合作,加快推进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重大工程

【内容摘要】11月26日,国务院针对投合作机制创新问题,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合作,加快推进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重大工程建设。

《意见》中针对公共服务、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合作运营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强调要进一步创新投合作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源合作机制,即PPP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创新措施

1、创新生态环保合作运营机制,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

2、鼓励社会资源合作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3、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合作运营市场化,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市政建设运营引入市场化机制;

4、改革完善交通投合作机制,尤其是铁路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

5、鼓励社会资源加强能源设施合作,理顺能源价格机制,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清洁能源、电网及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

6、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合作主体多元化;

7、鼓励社会资源加大社会事业合作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

投合作问题

对于投合作方式的“投什么”问题,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发布了个人意见,提出并推进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七个重大工程包。把握好“投什么”就是要准确合作的方向和领域,一定要投到薄弱环节和补短板的行业上来。

而对于该让“谁来投”,则应该积极鼓励社会资源投入,要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的合作机会。

最后是该“怎么投”,还是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源,由社会资源来投,发挥出社会资源的重要作用,要做好叁大要点: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创新投合作方式;给合作者合理的回报预期。

为稳定社会合作预期,《意见》提出价格改革措施。包括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等。在创新合作方式方面,《意见》明确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源合作(PPP)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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